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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下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总体方案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
总体方案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为达到这些目标,总体方案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这五大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安排。这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之举。
方案还提出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税收制度、社会治理、法治制度、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方案中有多条涉及信用监管的条款:
第8条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收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收财产所有人得到补偿的权利。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
第25条 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第28条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管立法和执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坚持对新兴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通过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水平。政府作出的承诺须认真履行,对于不能履行承诺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应及时予以赔偿或补偿。
第39条 生态风险防控。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禁止洋垃圾输入。推进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方案提出,2025前重点任务之一是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为达到目标,要求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先行开放的特定服务业领域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明确经营业务覆盖的地域范围。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审查、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和社会信用体系等制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
上述信用政策主要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税务领域、市场监管和环保评价。与此同时,为2025年前实现“极简审批”,要求海南建立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将信用监管渗入自贸港建设的方方面面,不仅反映中央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始终持坚定不移的态度,更是深入推广、落实信用监管体系。
由于香港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在当前的局势下推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方案还提到“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已经有少部分企业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存证与知识产权交易领域的落地运用,如逐渐为大众熟知的合同存证、电子签约等,均是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将企业合同管理移至线上,不仅给合同业务双方带来极大便利,而且安全性、保密性有保障。同时,区块链不可篡改的技术特点大大提升了合同存证作为维权证据的效力。
据了解,当前已经有企业实现同时将区块链合同存证与信用监管集结于同一服务产品,并已投入市场。产品名称为“一诺签”,是为法人和自然人用户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合约线上签署、存在、管理服务。用户上传的任何材料不可更改,当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时,合同存证信息可以作为维权证据。除合同存证外,产品服务范围还包括后期维权,当一方违约另一方提请维权后,产品所属平台会联合社会第三方信用监督机构、征信公司等信用机构,并与互联网法院合作,督促违约方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约,否则将承担失信惩戒的后果(如失信信息上报至征信机构、政府机构,违约案件直接提至互联网法院审理等)。
有政府政策支持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作推动,相信未来信用、区块链相关产品会逐渐普及,百花齐放,而不再仅仅局限于央行的征信报告。
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
信用修复
为信用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帮助“被失信”的信用主体维护信用,协助失信主体在规定条件下改过自新、改善信用。
信用监督
针对恶意逃废债务、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欠薪、合同欺诈、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失信行为开展信用监督。对经我会公信律师调查、核实并认定的失信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失信信息推送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倒逼失信人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经济纠纷调解
针对市场活动中存在的欠费、欠债等经济纠纷开展居中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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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介绍
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简称公促会)成立于2013年,是北京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以社会信用理论研究、信用体系建设咨询、社会诚信监督和公益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职能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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