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永
本人自2015年执业以来业务范围主要侧重于商事法律服务及刑事辩护领域。先后担任安徽省电线电缆商会、合肥冀商商会、合肥宁晋商会、安徽百商线缆有限公司、安徽慧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每年代理企业及个人处理了近百起商事纠纷;先后作为辩护人为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刘某某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成功辩护,获得了办案机关及当事人的一直认可。正直勤奋、精商明法、敏思善行,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